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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为本行政区域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防震减灾政策法规拟定与实施,防震减灾标准制定与实施,防震减灾规划与计划,防震减灾科技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防震减灾宣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成立于1978年,其前身是1970年组建的新疆地震大队。自治区地震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实行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建设任务。2019年11月,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政策法规处被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云南省地震局,主要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局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广播电视管理局、苍山保护管理局、移民开发事业局、档案局、地震局。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机构:省级大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级大理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供销社、重点建设办公室。...
山西省地震局(Shanx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 2001 〕 4 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 2002 〕 101 号),授权陕西省地震局承担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1976年10月四川省地震局建立后至1983年7月,四川省地震工作实行国家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地震局"关于省、市、自治区地震工作机构的管理体制调整改革的报告"后,四川省地震工作实行国家地震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四川省地震局既是国家地震局的下属单位,又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8年10月,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后,四川省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下属驻川事业单位,接受中国地震...
青海省地震局(qinghai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山东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宁夏地震局由国家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为主,既国家地震局的下属单位,又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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